因工作需要,经集美区教育局赞同,本着公开、平等、角逐、择优的原则,拟公开招聘非在编教职工1名,现或有关招聘事情通知如下:
1、面试条件
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2.热爱教育事业、拥有好的教师职业道德。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身体健康,具备组织婴幼儿1日活动的能力。同等条件下,具备多年婴幼儿园教学经验者,成绩突出者优先。
职位条件
1.年龄:1980年1月1日后出生。
2.学历需要:初中及以上学历。
3.职位需要:
勤勤恳恳,责任心强,品行端正。
身体健康,获得健康证,有厨师证且会煮大锅饭者优先考虑。
2、工作地址
厦门集美区实验婴幼儿园:厦门集美区集源路50号
3、薪资待遇
试用考核合格,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薪资待遇按集府办〔2022〕71号文件《厦门集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非在编教职工职员薪资福利待遇的公告》规定发放。
4、招聘程序
报名日期:即日起至2025年1月17日。
报名方法:填写《集美区实验婴幼儿园招聘非在编教职工报名表》:材料复印件、数码件发至指定邮箱:jmqsyyey@qq.com,邮件请注明名字+电话号码。
面试:依据报名时提交的材料,择优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址以学校电话公告为准,请维持电话通畅。
1.需提供材料
身份证
学历证书
对应职位所需拥有的各类资格证书
中文水平测试合格证书
2.面试结果将在学校公示栏公示五个工作日。
体检
面试合格后,依据学校公告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的医院体检,并将体检报告提交学校,入职体检成本自理。
跟岗实践
依据婴幼儿园职位需要并经体检合格进行13天的跟岗,经双方协商确认后给予聘用。
聘用
1.依据学校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聘用,请维持电话畅通。
2.未按时参加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的,视为舍弃受聘资格。体检结果不符合职位需要的,不予聘用。
3.受聘职员应按学校公告的时间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逾期视为舍弃受聘资格。
附件:集美区实验婴幼儿园招聘非在编教职工报名表
集美区实验婴幼儿园
2025年1月7日
原标题:厦门集美区实验婴幼儿园非在编教职工(厨工)招聘简章
原文链接:http://www.jimei.gov.cn/zfgg/202501/t20250107_108528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