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辽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员方法》等规定,结合我单位实质,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现或有关事情通知如下:
1、招聘对象
符合考试报名基本条件和招聘职位具体资格条件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职员均可报名面试。
2、招聘基本条件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遵守宪法和法律;
年满十八周岁,具备好的品行;
拥有职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职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沈阳理工大学202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信息表》。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同意纪律审察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别的人员,均不能考试报名。
面试需要具备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位的职员,原则上低于45周岁;面试需要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位的职员,原则上低于50周岁。招聘职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需要的,按职位需要的年龄条件实行。
面试者的资格条件或有关资历的计算日期为报名起始之日。国外院校毕业生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2025年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及考核,经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25年12月31日之前获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不然不予聘用。
3、招聘方法
招聘采取考核方法。
4、招聘工作步骤
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职员职位信息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和我单位校园网上同步发布。
报名
报名日期:2025年1月十日至2025年12月31日24时。
报名方法:在线报名。符合我单位招聘条件的面试职员,将报名表发送至《沈阳理工大学202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信息表》中联系人/电话/邮箱列指定邮箱,并在邮件标题处写明面试者名字+职位号+职位名字。每名考生只能考试报名一个职位。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规范,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不真实者随时取消其面试资格。
资格审察
我单位将严格根据通知及职位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条件进行审察确认。主要审察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与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需要的证明材料。资格审察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考试报名职位需要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生面试资格。
考核
考核由面试、答辩、试讲三个环节组成,考核形式为现场考核,主要考核面试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术能力、工作实绩、心理情况等,考核结束后,按职位计分排序。
体检
依据面试职员最后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率确定参加体检职员。体检职员名单在我单位网站公布。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及的公告》、《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公告》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公告》等规定组织推行。对身体有特殊需要的招聘职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的公告》实行。
体检由我单位统一组织在具备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面试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需要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面试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职员。
考察
由学校对拟考察职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状况进行实地调查知道,并对被考察职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职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职员。
公示与聘用
拟聘职员信息统一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和我单位校园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职员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职员,我单位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置建议。公开招聘的职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规范。试用期一般低于6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5、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角逐、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同意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考试报名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面试资格,并或有关状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其他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机构。现在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试报名者提升警惕,切勿上当被骗。
2、面试职员自报名至拟聘用职员公示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法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3、在招聘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察、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4、学校对出色人才视条件提供相应的安家费、住房补助及科研启动基金。
5、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舍弃、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缘由出现职位空缺的,学校不进行递补。
7、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实行。
本通知最后讲解权归沈阳理工大学所有。
报名咨询电话:024-24686160
报名咨询邮箱:zp01@sylu.edu.cn
纪律监督电话:024-24686159
1、《沈阳理工大学202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信息表》
2、《沈阳理工大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沈阳理工大学
2025年1月8日
原标题:沈阳理工大学202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通知
原文链接:https://www.lnrsks.com/html/kaoshidongtai/sydw_zhaopingonggao/59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