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工作需要,吉林大学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才派遣职员,现或有关事情公布如下。
1、基本条件需要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政治素质过硬,具备好的职业道德,拥有履行职位职责的能力,爱岗敬业,擅长合作;
2.拥有独立进行心理健康咨询、辅导及危机干涉的能力;
3.原则上应具备心理学、教育学、医学有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4.应拥有中国心理掌握临床与咨询心理学注册督导师、心理师或国家二级心理健康咨询师资格;
5.身心健康,可以适应所在职位全职工作需要。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不能考试报名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2.现役军人;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招聘主管部门认定具备考试作弊行为的职员;
4.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职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的职员。
4、招聘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察:面试职员填写《吉林大学招聘人才派遣职员报名表》,同时提交个人成长报告一份、案例报告一份。个人成长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与咨询有关的成长、学习、工作历程,职业规划、胜任优势及不足等。案例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咨询信息,来访者信息,评估状况,咨询目的、过程、成效、深思等。请将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提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20日。资格审察通过后,将电话或短信公告现场资格复审及职业能力面试具体时间地址。
2.现场资格复审及职业能力面试:吉林大学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招聘考核工作小组对面试职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同时进行职业能力面试。面试职员须现场提供报名表与个人学历学位证、有关资格证书、培训证明及工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职业能力面试考核面试职员的心理健康咨询、辅导及危机干涉等方面的专业技能及综合素质。
3.全职实习:通过考核者将在学生心理素质培育基地从事全职实习工作3个月,具体内容包含心理健康咨询、辅导及危机干涉。
4.确定拟聘人选:依据面试及实习状况,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拟聘职员后,报学校主管领导审批。
5.公示及劳务派遣:学校对拟聘职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将办理劳务派遣有关手续。
5、其他
1.本次招聘的人才派遣职员,学校根据劳务派遣方法进行管理,所聘职员不纳入事业编制。
2.人才派遣职员的首聘期为三年。薪资参照相同种类职员薪资的80%进行核定。人才派遣职员的社会保险及公积金根据国家及地办法律法规实行。
3.人才派遣职员的党、团、工会关系,根据中央及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4.本次招聘工作的审察和考核程序,参照学校人社处有关公告精神,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具体负责拟定详尽的工作策略,严格实行相应程序,并报人社处备案。
5.面试职员提供的信息要与事实相符,如有隐瞒、伪造、弄虚作假,所有责任自负。一经查实,取消其面试资格;假如面试职员已上岗,劳务派遣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联系人:何思彤
联系电话:
原标题:吉林大学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关于人才派遣职员招聘考核的公告
吉林大学招聘人才派遣职员(B+类)报名表.docx
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
2019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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