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海宁市委党校是海宁市委的一个要紧部门,是海宁市委直接领导下培养党员领导干部和理论干部的学校,是培训轮训全市党员领导干部的主途径,是党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为更好地适应干部教育培训事业进步需要,推进党校教学科研资政工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紧缺型高层次专业技术职员2名。现或有关事情通知如下:
1、招聘职位和需要:
本次招聘共设2个职位,招聘公益一类事业编制专业技术职员2名,从事有关专业教学和科研工作。具体职位如下:
2、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限户籍;
2.遵纪守法,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热爱党的干部教育培训事业,有较高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年龄和健康情况:年龄35周岁及以下,身体健康;
4.具备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并具备硕士及以上学位;2019年应届毕业生考试报名的,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19年8月31近日获得;
5.具备较强的学习和科研能力,需要以第一作者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
6.依据《浙江人事考试考务工作流程》,在近2年内人事考试过程中被认定推行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职员,与具备法律规定不能聘用为事业单位员工的其他情形职员,不能考试报名。
是《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公告》第四条规定的不能将它确定为录用人选的职员,不适合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活动。
考试报名职员不能考试报名与招聘单位有《浙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员暂行方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3、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角逐、择优原则,严格根据通知、报名、资格审察、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报名和资格审察:
1.报名日期:2019年3月23日起至2019年4月15日截止。
2.报名方法:本次招聘采取在线报名方法。考试报名职员可于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及有关材料扫描件电子稿发送至报名邮箱:。邮件标题格式为:面试职位+名字+专业。
3.报名材料:
报名表和科研成就及各类荣誉大全表;
学历、学位证书;
本人身份证;
反映个人学术水平的论文或结题的科研课题证明材料;
各类获奖证书;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在编在职公务员、事业单位员工考试报名,应获得所在单位赞同考试报名证明。
4.资格审察:报名结束后3日内,招聘单位依据招聘职位所需条件对考试报名职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将初审结果公告本人。考试前,初审通过职员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后领取准考证。资格复审时间、地址另行公告。
考试报名职员所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不真实信息和材料获得考试报名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状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报名资格。
5.报名人数不足1:3时,则取消该职位的招聘。
考试
考试由中共海宁市委党校组织推行,考试报名职员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1.笔试:笔试形式为写作策论,指定主题,在限定时间内完成。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笔试后从成绩合格职员中依据到低分按招聘职位计划的1:5确定面试职员名单。
2.面试:面试分讲课和问答两部分。主要考查教学基本功、专业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剖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讲课成绩占70分,问答成绩占3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笔试和面试时间、地址另行公告。考试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和地址参加考试的,视作舍弃考试。
体检和考察:
依据总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比率确定体检、考察职员名单。
体检工作参照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公告》实行。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有关内容的公告》实行。入围职员不按规定时间、地址参加体检的,视作舍弃体检。体检成本自理。
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公告》进行。在规定时间内,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职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与需要回避的状况进行考察,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不是聘用的依据。
体检或考察出现不合格或自愿舍弃的,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公示和聘用:
依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职员名单,在海宁人才网和中共海宁市委党校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职员名单公示后,将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后,对没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很难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不是聘用。
确定聘用人选后,按《浙江事业单位职员聘用规范试行细节》的规定实行。拟聘用职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2019年应届毕业生按毕业生报到程序办理,不可以按时毕业或未获得招聘职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职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外贸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聘用职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其他事情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中共海宁市委党校按有关规定组织推行,海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置,根据《浙江人事考试应试职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置规定》实行。
2、本通知未尽事宜,由中共海宁市委党校依据有关文件规定实行。招聘通知、考试成绩、参加体检、考察及递补职员名单等将在海宁人才网和中共海宁市委党校门户网站上公布,届时考试报名职员可在在线查询。
联系电话:、
联系人:董老师、傅老师
3.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
原标题:中共海宁市委党校2019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通知
招聘职位和需要
科研成就及各类荣誉大全表
海宁市委党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原文链接:?ai=7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