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职业技术学院,于1998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是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浙江高职重点建设校。现因学校进步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博士研究生或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在生产一线为企业技术骨干的高层次人才。具体事情如下:
1、招聘职位及条件
需要计划
本次招聘需要为21个职位共21人。
具体招聘职位、人数及其他需要详见2019年度金华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进人计划表》。
资格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履行事业单位职员的义务;
2.具备扎实的专业常识、较高的学术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学会现代教育技术技能;
3.具备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符合规定的体检合格条件,能胜任职位工作;
4.留学归国职员获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2、有关待遇及说明
1.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员工有关薪资福利待遇。
2.依据学校《关于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有关规定》等文件精神,具备博士研究生或具备高级职称等条件的全职引进职员符合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的,根据文件享受住房、科研启动经费、教授津贴、博士津贴等有关待遇。
3.按金华有关高层次人才的政策,引进人才可申报地方政府给予的相应层次生活津贴、安家费。
3、招聘程序与方法
提交面试材料
有意者请将个人自荐材料、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科研状况及有关获奖材料以邮件方法至邮箱:。
组织职员考核
高层次人才引进不设置入围比率,采取一事一议的方法进行。学校收到面试材料后,人事处、有关学院依据招聘计划准时对面试职员材料进行资格审察,对符合职位需要的职员,邀请其来校参加考核。来校参加考核的面试职员,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身份证、面试职位需要的学历学位证书、发表的论文及科研成就证明、学习成绩单、获奖荣誉证书等有关材料。考核方法采取试讲、面议等多种方法灵活进行。
体检、考察
对考核合格职员,一经学校研究赞同后,学校将安排拟录用职员进行体检、考核。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并按有关操作流程实行,成本自理。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公告》实行。
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职员,确定为拟聘职员,并在金华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拟聘职员没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其他
1.面试职员应付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提供不真实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察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2.拟聘用职员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可以报到的,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我校协商不成,没办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我校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3.本计划有效实行时间截止至2019年12月31日。
4、联系方法
单位地址:金华婺州街1188号
咨询电话:、
原标题:金华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度高层次人才招聘通知
2019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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