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认定在线报名步骤和操作指南
>>>教师资格证编号查看入口
依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有关规定和教育部、省教育厅、宜昌教育局有关部署,现将2015年春天我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间安排
1、网报时间:9月21日8:00十月9日24:00;
2、现场确认:9月22日十月16日;
3、认定数据处置及证书发放:十月19日11月27日;
2、认定对象范围
但凡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宜都市范围内符合申报条件需要申请中小学、婴幼儿园等教师资格的职员。
3、申报条件
1、学历
根据湖北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关于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学历问题的说明》的规定实行。
2、中文
申请语文学科和婴幼儿园教师资格,中文水平须达到国家标准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申请其它类别、其它学科教师资格,中文水平须达到
国家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3、获得《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
4、申请、认定程序
在线报名
申请人在线报名步骤如下:
1、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通过两种渠道进入报名网站。参加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点击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注册进入统考申请人在线报名系统,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进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上申报系统申报,依据系统提示进行网上注册。申请人须严格根据规定,选择户籍或任教学校所在地的认定机构,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并选择正确的现场确认点。
2、依据系统提示如实填报申报信息。申请人需要在网报系统中上传提交近三个月彩色jpg格式电子登记照,照片文件需要符合系统中注明的有关需要。申请人需要在网报系统中填报正确有效的电子邮箱,以备遗忘密码时通过邮箱找回密码。
3、核对个人填报信息无误后提交认定机构。提交成功后,系统提示注册成功。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名字、身份证号、电子邮箱、密码,这是将来修改报名信息与进行现场确认时的要紧查看条件。
4、在网报时间结束之前,申请人可登陆网上申报系统修改和查询申请信息。
现场确认
1、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规定的申请材料到指定现场确认。以我市在职教师身份申请教师资格的,需带工作证或出示有关工作证明到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舍弃申请。
2、现场确认地址:宜都市教育局四楼教师管理科。
3、现场确认须提交以下材料: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同时提交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同底一寸最近登记照一张;
思想品德鉴别表,在职职员由所在单位鉴别,社会职员由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政府鉴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