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教资〔2017〕5号公告需要,为做好本年度我院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情公告如下:
1、申请职员范围
承担一年以上由学校教务部门下达教学任务,并具备中级以上职称的在编在岗职员。
2、申请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应当拥有以下4个条件:中国公民身份、思想品德条件、学历条件和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思想品德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经申请人所在高校思想品德鉴别合格。
学历条件
拥有《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假如申请人持海外学历申请,须提供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假如申请人持服役期间获得的军事院校学历证书申请,须提供服役期间就读证明及服役转业证明;假如申请人持党校学历申请,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公布的学历证明并加盖工作学校公章或提供省教育厅出具的文凭验证结论。
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身体条件
具备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成人两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并根据《安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规定的体检项目,经学校统一组织,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合格。
2、中文水平
中文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中文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具备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者,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可免于中文水平测试。
3、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
拥有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具备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者,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可免测。
4、教育学、心理学方面的常识需要
除具备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者与高等师范院校教育学学科门类专业毕业职员外,别的人员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一律须获得《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或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成绩。
3、认定工作时间及步骤
5月15日-5月24日,申请人进行在线报名,并向所在院系单位上报申请材料,逾期不予补报。
1、符合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申请人,须认真阅《高校教师资格申请职员在线报名操作步骤》,并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填写个人信息,上传最近免冠电子照片,并对填报的信息进行核对,由系统中自动生成并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以确保填写的信息符合需要。
2、申请人完成在线报名后即可将申报材料提交人事处审核。
5月22日-5月24日,申请人进行体检。
时间:上午8:00-10:30;地址:合肥体检站;体检费:
110元/人;体检时请携带体检表。体检完成后体检表放体检站,由学校统一取回。
5月22日-5月24日,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应提交的材料包含: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2、《思想品德鉴别表》一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临床教师需有中级以上职称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中文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由省高师培训中心出具的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单;
8、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近3年以来承担一年以上教学任务的教学日历表,由人事处统一收齐后盖章,大学教务处不同意个人办理;
9、聘书原件复印件;
10、最近本人一寸免冠半身正面证件照1张。
11、《审核状况大全》请发送电子版至邮箱 发送格式:教师资格+名字。
以上证书原件审核后退回。
5月31日-6月16日,组织进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将申报职员状况提交校教师资格专家审察委员会审议。
6月19日-6月25日,校内公示。
6月28日-6月30日,上报省教育厅。
联系人:吴烨 联系电话:2845
特此公告。
原标题:关于做好2017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2017教师资格附件
2017年5月11日
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