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湖南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湖南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统一考试与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情的公告》等文件有关精神,现就我区2017年度初中及以下层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认定范围
1.鼎城区所辖的高校的全日制专科、本科、硕士应届毕业生。
2.现户籍在鼎城区的往届专科、本科、硕士毕业生。
2、申请步骤
1.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非师范生点击右上侧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师范生点击右上侧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进入网上申报系统,并选择相对应的报名点进行网上注册。再依据拟申请的教师资格层次,选择户籍所在地的省份及认定机构,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并选择相应的现场确认点。
2.依据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申请人需要在网报系统中上传最近免冠电子档照片,照片与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资格证书上的照片为同一版。申请人需要在网报系统中填报本人手机号码或其它有效联系方法。
3.核对填报信息无误后提交。提交成功后,系统提示申请信息提交成功并返回详细情况页面,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名字、身份证号、密码与系统生成的报名号,这是将来修改报名信息与进行现场确认时的要紧查看条件。假如有信息项填写错误,系统将弹出相应的错误提示。
4.申请信息提交成功后,自行在网报系统中生成《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打印一式两份。点击退出按钮关闭网报页面,以免信息被别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麻烦。
5.体检:在高职院附属医院体检。
3、现场确认
1.时间:
春天:5月十日12日
秋天:
11月8日十日
2.地址:鼎城区教育局组织人事股
3.现场确认需提供的材料:
师范类
①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②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③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④中文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其中申请语文教师资格和对外汉语教学资格的中文应当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⑤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证明复印件;
⑥教育实习鉴别表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