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安徽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文件需要,现将宿松县2016年春天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事情通知如下:
1、认定范围及对象
在宿松县内申请婴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师资格,包含:
符合《安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讲解口径》直接认定条件的师范类教育专业毕业生。
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职员。
2、认定条件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宿松县的中国公民。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在毕业前最后一个学期,原则上向就读学校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也可向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其他申请人可向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申请婴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应当拥有婴幼儿师范学校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不可以作为认定婴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条件。
申请小学教师资格者,应当拥有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不可以作为认定小学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条件。
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应当拥有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应当拥有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者,应当拥有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师资格者,应当拥有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备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具备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中文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并且获得国家统一印制的经由省语委办验印的中文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其中,申请中职中小学习语文教师资格和婴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中文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3、认定步骤:
网上申报
1.报名日期:2016年4月12日至4月22日。
2.报名网址:
注:教师资格认定统一实行网上申报,不同意现场报名。在线报名时间结束后,报名网站将自动关闭,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报。
3.网报步骤:
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从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看。
其他申请人从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看。
进入网报系统,阅读申报人和网上申报协议,依据提示进行下一步操作。
选择申报相应的教师资格类型、认定省份、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因我县为省直管县,教师资格认定权限等同于市,所以在选择市这一栏中请选择安庆宿松县,在选择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时应选择宿松县教育局。
阅读网报需要注意的地方。
填写个人详细情况。申请人按需要填写个人有关信息,所填报信息需要真实、准确;按规定格式上传本人最近正面免冠彩照。网报结束前,申请人选择了暂存信息的,可登录网报系统修改和查询申请信息。因错报、瞒报而导致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提交信息。完成个人有关信息的填写并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提交信息成功后,系统将自动生成注册成功及登录有关信息。
在线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网上设置为A3格式,正反面打印2份上交。
退出系统。报名结束后,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防个人信息不慎被修改。
注:申请人需要在认定机构需要的网上申报截止时间前,将所有信息填写完整并提交申报信息,网上申报才为成功。申请人务必填写正确有效的邮箱地址,以备遗忘密码时通过填写的邮箱找回密码。
体检安排
申请人在在线报名成功后持《安徽教师资格申请职员体检表》,于2016年4月25日至4月27日到宿松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逾期或不在指定医院体检者,体检结果无效。
现场确认
1.时间:2016年4月27日至4月29日
2.地址:宿松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
3.现场确认时申请人须提交以下材料:
网报系统在线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并需在申请表内的承诺书上签名确认。
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别表》一份,须按需要填写完整,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乡镇或所在工作单位出具。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或工作单位证明原件。其中,向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向工作单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有关证明。
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提供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包括在读期间全部所学课程的学业成绩单。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在其获得毕业证书后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宿松县人民医院出具的《安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中文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参加国家公务员考试职员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其中,2015年下半年及将来参加考试并合格职员,依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不再寄送纸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公告》需要,提供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看、下载、打印PDF格式网页版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类教育专业毕业生须提交毕业生成绩登记表、教育教学实习鉴别表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所在学校、单位或当地人才交流中心印章。
申请人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师资格,需另外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与网报同一底版的一寸照片4张。
认定机构核实有关材料时觉得需要提供的有关佐证材料。
其他说明:
①申请人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限内没办法提供相应材料的,视为自动舍弃,现场确认点不予确认。经核实,凡提供不真实材料骗取教师资格证书的职员,教师资格认定部门一律将有关职员信息录入教师资格认定限制库系统,5年内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②在线报名的电子照片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安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教师资格证书上的照片需要为同底照片。
③档案袋封面、《思想品德鉴别表》、《安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均需要用A4纸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需要用A3纸正反面打印。
④申请人提供以上材料时,请按档案袋封面注明的材料顺序装订成册,放入纸质档案袋,并将填好相应栏目的封面粘贴在档案袋上。
审察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依据教师资格讲师审察委员会的审察建议,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做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在宿松教育网公告通知栏进行公示。
颁发证书
经认定拥有教师资格的职员,于2016年6月6日至6月十日到宿松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4、特别提示
安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期已于2015年12月31日结束。特别提醒请申请人注意:
从2016年1月1日起,原高等教育自考教育学和心理学两科合格证书,不再作为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依据;
符合《安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讲解口径》直接认定条件的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可以根据原方法直接申请认定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相一致的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不同的教师资格时,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
5、有关事情
1.宿松县教师资格认按期间,有关法规、政策、规范性文件等要紧信息,均通过宿松教育网通知发布,请各申请职员准时登陆查看。
2.联系电话:
原标题:宿松县2016年春天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
1.安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docx
2.体检需知.docx
3.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别表.docx
4档案袋封面样本.docx
宿松县教育局
201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