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省2016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依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总体部署和《海南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和婴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的公告》等文件精神,现或有关事情公告如下:
1、认定范围及对象
认定范围
在海南内申请婴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职员。
认定对象
1.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毕业当年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可直接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2012年及将来入学的师范类专业生,申请中小学和婴幼儿园教师资格,须参加中小学和婴幼儿园教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
师范类应届毕业生是指经国家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并列入普通高等学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招生计划,参加当年全国全省统一组织的招生入学考试,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录取进入普通高校师范教育类专业学习,并拥有了获得师范类毕业证书资格的职员。
2.户籍或工作地在海南内,截止2016年6月30日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国家及我省规定的申请条件,参加中小学和婴幼儿园教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并获得《中小学和婴幼儿园教师资格合格证明》的社会职员。
2、认定条件
应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应拥有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常识与运用所学常识剖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质问题的能力。
应拥有《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其中:申请婴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拥有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拥有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师资格应当拥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拥有等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中文水平测试等级标准》的相应标准。其中:申请中文和语音有关任教学科应当达到一级水平,申请任教学科为语文和对外汉语的应当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申请其他任教学科的应当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水平。
户籍或人事档案在认定机构管辖区内。
根据《海南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职员体格检查表》项目需要,具备符合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县级及以上医院或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
3、认定机构和权限
依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根据属地管理和认定权限,申报职员应依据自己状况选择相应的认定机构,不允许跨机构认定,具体如下:
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
1.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应届毕业生,认定机构请选择海口美兰区教育局,现场确认点请选择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海南师范大学应届毕业生,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职员,认定机构请选择海口教育局;申请认定婴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职员,认定机构请选择海口琼山区教育局。
3.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应届毕业生,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职员,认定机构请选择三亚教育局;申请认定婴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职员,认定机构请选择吉阳区教育科技局。海南热带海洋学院五指山校区应届毕业生,认定机构请选择五指山教育局。
社会职员
1.户籍或工作地在海口,申请认定婴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职员,认定机构请选择本人户籍或工作地所在的区教育局;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师资格的职员,认定机构请选择海口教育局。
2.户籍或工作地在三亚,申请认定婴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职员,认定机构请选择本人户籍或工作地所在的区教育局;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师资格的职员,认定机构请选择三亚教育局。
3.户籍或工作地在洋浦经济开发区,申请认定婴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师资格的职员,认定机构请选择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进步局。
4.户籍或工作地在儋州,申请认定婴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师资格的职员,认定机构请选择儋州教育局。
5.户籍或工作地在三沙市,申请认定婴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师资格的职员,认定机构请选择三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6.户籍或工作地在海口、三亚、儋州和洋浦以外其他市县的,申请认定婴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职员,认定机构请选择本人户籍或工作地所在的市县教育局;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师资格的职员,认定机构请选择海南教育厅。
4、认定步骤
【推荐】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教师资格认定在线报名步骤和操作指南
网上申报
1.申请人网报时间。
首次网报时间为3月28日至4月29日之间的每一个工作日的8:3017:30。
第二次网报时间为6月15日至7月15日之间的每一个工作日的8:3017:30。
申请教师资格职员,请在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网上申报。在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栏,选择网报入口和相应的认定机构,并按需要完成申报。
①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在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栏下方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点击注册进行申报。
②社会职员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报人网报入口点击注册进行申报。
申请人要仔细阅读需要注意的地方,准确、如实填报申请信息,上传符合需要的电子照片,通过在线报名系统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按规定时间、地址进行现场确认,逾期自误。
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申请人在同一年中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多申报无效。
现场确认
1.海南教育厅现场确认时间和地址: 3月28日至网络情人节和6月15日至7月15日。,海口国兴大道9号海南政务服务中心二楼5758号窗口。
2.市、县认定机构现场确认时间和地址由各机构依据省教育厅现场确认时间内自行安排,具体时间和地址请在网上申报系统现场确认需要注意的地方处查询,或者咨询所选择的认定机构。请各市县各认定机构务必提前在系统内设定当地认定计划,并向社会公布。
3.申请职员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提交有关申请材料。现场确认时须提交的如下材料:
①《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需要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打印,规格为A3纸双面打印。筹备3张小2寸与网上申报系统中同底的彩色相片,2张分别贴在申请表上相片栏,另一张轻贴在一份申请表右上方,供办理证书用。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户籍证明材料或工作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中文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⑤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⑥《中小学和婴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⑦《海南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职员体格检查表》原件1份,体检时间36月。
⑧《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别表》原件1份。
⑨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师资格的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29项申请材料请按顺序夹在材料1中。
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由海南教育厅认定的,证书领取日期为2016年7月11日7月22日;由市、县教育局认定的,证书领取日期请咨询所选择的认定机构。
5、工作需要
提升认识,加大领导,精心组织,确保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顺利推行。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及认定机构、有关高校要做好宣传和引导工作,加大协调交流,保证直接认定教师资格的师范类毕业生和已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的应届毕业生离校前获得教师资格证。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要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严格实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根据法定条件、程序和权限拓展认定工作,提升服务水平,确保认定水平。
备注:海南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电话
海南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电话
认定机构名字联系电话认定机构名字联系电话
海南教育厅 屯昌教育局
海口教育局 定安教育局
海口美兰区教育局 澄迈教科局
海口秀英区教育局 临高教育局
海口龙华教育局 保亭县教育局
海口琼山区教育局 乐东县教育局
三亚教育局 东方教育局
三亚海裳区教育局 万宁教育局
三亚吉阳区教科局 白沙县教育局
三亚天涯区教科局 陵水县教科局
三亚崖州区教科局 昌江县教育局
文昌教育局 琼中县教育局
琼海教育局 洋浦社会进步局
儋州教育局 三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五指山教育局
认定需知: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证需知 教师资格证认定申请步骤
所需材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思想品德鉴别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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