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安徽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秋天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文件需要,现将宿松县2015年秋天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事情通知如下:
1、认定范围及对象
1.认定范围
在宿松县内申请婴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师资格。
2.认定对象
符合《安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讲解口径》直接认定条件的师范类专业毕业职员。。
持有高等教育自考教育学和心理学两科合格证书职员。其中,两学考试两科合格证书均在2014年2月将来获得的,不作为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依据。
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职员。
认定对象中,为非国家公务员考试职员,为国家公务员考试职员。
2、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宿松县的中国公民。其中,非国家公务员考试职员应向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国家公务员考试职员应向户籍或人事关系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
3、认定步骤:
网上申报
1.报名日期:2015年十月8日至十月20日。
2.报名网址:
注:教师资格认定统一实行网上申报,不同意现场报名。在线报名时间结束后,报名网站将自动关闭,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报。
3.网报步骤:
非国家公务员考试职员在规定的报名日期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看。
国家公务员考试职员在规定的报名日期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选择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看。
进入网报系统,阅读申报人和网上申报协议,依据提示进行下一步操作。
选择申报相应的教师资格类型、认定省份、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因我县为省直管县,教师资格认定权限等同于市,所以在选择市这一栏中请选择安庆宿松县,在选择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时也应选择宿松县教育局。
阅读网报需要注意的地方。
填写个人详细情况。申请人按需要填写个人有关信息,所填报信息需要真实、准确;按规定格式上传本人最近正面免冠彩照。网报结束前,申请人选择了暂存信息的,可登录网报系统修改和查询申请信息。因错报、瞒报而导致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提交信息。完成个人有关信息的填写并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提交信息成功后,系统将自动生成注册成功及登录有关信息。
在线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网上设置为A3格式,正反面打印2份上交。
退出系统。报名结束后,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防个人信息不慎被修改。
注:申请人需要在认定机构需要的网上申报截止时间前,将所有信息填写完整并提交申报信息,网上申报才为成功。申请人务必填写正确有效的邮箱地址,以备遗忘密码时通过填写的邮箱找回密码。
体检安排
申请人在在线报名成功后持《安徽教师资格申请职员体检表》,于2015年十月26日至十月28日到宿松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逾期或不在指定医院体检者,体检结果无效。
现场确认
1.时间:2015年十月28日至十月30日
2.地址:宿松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