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安徽教师资格规范推行细节》和《安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讲解口径》,现将铜陵县2015年秋天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事情通知如下:
1、受理范围对象
1.铜陵县教体局受理申请婴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2.符合《安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讲解口径》直接认定条件的师范类专业毕业职员。
3. 持有高等教育自考教育学和心理学两科合格证书职员。
其中,截止2014年2月,已获得两学考试两科合格证书者,可参加本次认定;截止2014年2月,仅获得两学考试单科合格证书者,并在2014年12月31近日通过高等教育自考获得另一单科合格证书,可参加本次认定;两学考试两科合格证书均在2014年2月将来获得的,不再作为本次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依据。
2、认定条件
1.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单位在铜陵县的中国公民;
2.应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3.应具备《教师法》所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的学历;
4.应具备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5.应拥有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教育学、心理学专业常识和基本素质与能力。
6.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中文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申请中小学习语文教师资格和婴幼儿园教师资格者,中文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3、认定步骤
网上申报
1.网上申报时间:2015年十月8日十月16日 。
申请职员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报名日期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看。
2.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须提交申请人本人最近正面免冠电子照片,照片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低于20k,jpg格式。
3.核对所填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
4.报名结束将来,请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别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麻烦。
现场确认
1. 时间:十月19日十月20日
2.地址:铜陵县教体局政工股 地址:铜陵县五松镇北湖路
联系电话:
3.现场确认时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别表》或工作单位加盖公章;其中第8项有无犯罪记录可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填写并加盖公章);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提供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包括在读期间全部所学课程的学业成绩单和在校应届毕业生证明。对符合认定条件的,在其获得毕业证书后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中文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提供教育学、心理学合格成绩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提交毕业生成绩登记表、教育教学实习鉴别表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所在学校、单位或当地人才交流中心印章。
《安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1份下载,双面打印。在表中前3行填写好个人信息,贴好照片,须与网报上传照片一致)。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申请职员提供以上材料时,请自备档案袋,依序装订成册。
体检
受理申请后,由铜陵县教体局组织申请人到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
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铜陵县教体局组织成立教师资格讲师审察委员会,对符合申请条件的非师范教育类申请人与缺少教育教学实习环节的师范类专业申请职员进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进行考查,提出审察建议,并做出是不是合格的结论。
铜陵县教体局依据教师资格讲师审察委员会的审察建议,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作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以互联网通知的方法将认定结果公告申请人。
颁发证书
经认定拥有教师资格的职员,应根据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公告需要,按时到指定地址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4、有关问题说明
申请职员在申报前,应认真阅读教师资格认定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通知等,了解认定条件,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认定机构一律不予受理。
1、受理范围
铜陵县教体局受理申请婴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职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