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员暂行规定》、《江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员方法》和《苏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员工暂行方法》的有关规定,经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赞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24名。
1、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1. 具备中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共的路线、方针、政策;
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 适应职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4. 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面试职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不限户籍或生源地;
5. 招聘职位详见下面高层次人才职位介绍表中的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
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面试: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事业单位负责职员的秘书职位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职位招聘职员,面试职员与事业单位负责职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与面试职员与现有在岗职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同意纪律审察的职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同意调查的职员;有政策规定或协议明确2019年8月31近日不能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的职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能面试到事业单位有关职位的职员。
2、招聘职位介绍
面试职员报名前请务必联系职位咨询电话,确保充分知道职位需要及工作职责。
3、招聘录用程序
报名
1. 报名日期: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5月十日。
2. 报名方法:使用互联网报名方法,信息填报、材料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互联网进行。专业填报以满足职位学历需要的个人学历证书上专业名字为准。
报名网址:
电 话: 沈老师, 郑老师,联系邮箱:
3. 报名材料:
上传个人2寸免冠照片、个人简历、身份证、各层次学历学位证、各层次职称证书,与面试职位所需的其它有关资格证书。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还需在学习简历中上传毕业生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成绩单。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9年8月31近日获得招聘职位需要的学历、学位证书。
归国留学职员另须在学习简历中上传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海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 报名者须严格对照招聘职位条件、专业参考目录如实申报,所提供的面试材料需要齐全且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简章规定的,随时取消面试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资格初审
1.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率。
2.经学校对报名职员进行资格初审并报送市人社局审核,确定职员名单后在学校网站公示符合招聘条件的职员,公示三天后,组织有关职员参加考试。
资格复审和面试
1.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主如果对面试入围对象是不是符合选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复审时间和地址另行公告。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2.考试时间、地址:另行公告。本次考试原则上不组织笔试,直接进行专业面试。
3.面试的内容以考察拟任职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职业素质为主。
4.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天公布,如面试成绩相同则另行安排加试。
5.考试成绩在学校网页公示3个工作日。
体检和考察
1.进入体检的人选,在招聘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职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据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率确定。体检工作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实行。体检时间、地址另行公告。体检成本由面试职员自理。
2.对体检合格职员进行考察,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公务员招录考察有关需要进行。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舍弃等缘由出现招聘职位空缺时,如学校决定递补,再报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如递补,在该职位的面试合格职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后舍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公示和聘用
1. 拟聘用职员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职员,办理录用手续。
2. 录取职员应在《录取公告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因个人缘由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3. 第一次就业的员工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2个月,别的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4. 本次招聘职位均为苏州市属事业单位编制,学校依据营业额能力、学术水平、专业学科紧缺程度,为高层次教师职位提供住房补贴、科研启动经费、过渡教师公寓、工作量减免等引进打折待遇:
苏州市属事业单位编制,年收入高于15万元;
给予一次性房补,博士研究生30万左右,教授50-70万元;
给予科研启动金,博士研究生5-10万元,教授20-30万元。带入科研项目的,依据学校规定给予配套,并且每项目另增加科研启动金2-8万元;
博士或副高职称及以上职员,引进第一年教学工作量全免、第二年减半;推荐参加企业专业实践的,脱产期间视同完成教学任务,学校及企业给予肯定的工作津补贴;
提供过渡性教师公寓。
4、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本着公开、平等、角逐、择优的原则,实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员回避规范,自觉同意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
5、本《简章》由苏州职业大学组织人事部负责讲解。
原标题:2019年苏州职业大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简章
2019年苏州职业大学高层次人才招聘职位需要介绍表.docx
专业参考目录.doc
苏州职业大学
2019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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