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认定条件
1.对象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人事关系在吉林内,申请认定婴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师资格的中国公民。
2.认定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申请婴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拥有婴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拥有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拥有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申请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拥有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师资格,应当拥有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备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
通过省教育厅评估的中等职业学校举办的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其学历可作为在省内申请婴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的合格学历,其他中专毕业不可以作为合格学历,需要获得专科及以上学历后方可申请。
中文水平测试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获得相应等级合格证书,申报语文学科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经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所在单位思想品德鉴别合格;
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并获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考试合格证明;
吉林内全日制普通院校应届毕业生可在毕业前的最后一个学期,由在读学校出具学业成绩单,向学校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
2、申请人在线报名
1. 报名日期
春天网报时间:第1批次网报时间为:4月15日-30日;
第2批次网报时间为:6月20日-27日。
2017年春天新获得国家公务员考试合格证的申请人可在此期间进行网上申报。
秋天网报时间:暂定9月下旬。
中国教师资格网天天7:0024:00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