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江苏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的一所省属公办专科层次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是江苏高水平高职院校。为更好地选拔出色人才,优化职员结构,充实学校教学和管理队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工,依据《江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员方法》等规定,现或有关事情通知如下:
1、考试报名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3.适应职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4.年龄需要:本科、硕士研究生年龄低于35周岁,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低于40周岁,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低于45周岁,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低于50周岁。
5.面试者须有国家认同的学历及相应学位,且需要与所需专业对应;应届毕业生需要在2019年12月31近日毕业并获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获得祖国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获得祖国国内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面试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实行。
6.拥有考试报名职位需要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海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职员,指在海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职员,同期毕业的时间需要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计算工作历程的基准日期为招聘通知发布之日。
2、报名
报名日期、方法、成本
1.报名日期:2019年3月18日9时00分至2019年4月8日16时00分。
2.报名方法:报名通过学校官方网站人才招聘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互联网同步进行。学校网址:。
3.报名成本:本次招聘收取考试费90元,请在4月十日资格复审通过后现场微信平台支付。
资格审察
1.资格初审。学校依据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登记表进行资格初审,并确定结果。
资格初审时间:2019年3月25日9时00分至4月18日17时00分。
2.资格复审。考生在参加第一轮考试前学校将组织资格复审。
复审时间: 2019年4月20日8时30分至16时00分。复审时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获得海外学历学位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原件及复印件;国内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打印好的准考证;
本职位招聘资格条件需要的其它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考生须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复审,且保证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或资格审察不合格的,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考试费的,将取消考生考试报名资格。
需要注意的地方
1.本次招聘1号职位的开考比率为1∶2号。报名人数低于开考比率时,降低相应职位录取人数或取消该职位招聘。
2.面试职员只能从职位表选择一个职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面试职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职位。面试职员要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用的身份证需要一致。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面试:
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同意纪律审察的职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同意调查的职员;
与学校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近姻亲关系的面试职员,不能面试该校领导秘书职位或人事、财务、审计、纪检职位与与校领导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
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能面试到事业单位有关职位的职员。
3、考核及组织
本次招聘考核分为第一轮为笔试,第二轮为面试。笔试进入面试比率为1:3, 不足该比率的按实质人数。两轮成绩各占总成绩50%。
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职员的专业常识,其中一号职位主如果基本财经法规,会计入门知识;二号职位主如果中级造价员有关常识;三号职位主如果中级会计职称、中级造价员有关常识。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3日后在学校官方网站凭准考证号查询入口。
面试。主要测试面试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
考试时间、地址
第一轮考核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参加第二轮考核职员名单及考核时间届时在学校官方网站人才招聘栏通知,请准时查询。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网址:。
所有考试均在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浦口校区进行。
4、录取
1.考核结束后,在合格职员中,依据考核成绩,按招聘职位拟聘人数1:1的比率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职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实行,面试专任教师岗职员需符合江苏教师资格认定体检需要。
2. 对体检合格职员由我校组织考核考察,并依据考核、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职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缘由出现招聘职位空缺时,进行一次性递补。
3. 聘用职员名单将在江苏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含职位编号、招聘单位、职位名字、拟聘用职员名字、现工作单位、招聘考核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4.对公示无异议职员,我校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聘用职员实行试用期规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在学校规定时间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的,与应届毕业生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5、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联系人:苏老师、殷老师、任老师、孙老师。
6、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纪委、监察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 联系人:胡老师。
原标题: 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通知
2019年公开招聘员工(人事代理第一批)职位表
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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