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学校批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非事业编制职员。依据《山东大学招聘非事业编制职员的基本条件、待遇及工作程序》的有关需要并结合法学院工作实质,现或有关招聘事情公告如下:
1、招聘职位、数目
外事科研秘书1人,工作地址:青岛。
2、招聘条件
1.政治意识强,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备好的道德品质和团队合作精神、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英语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均获得相应学位。
4.有国外留学历程者优先,熟知法律业务者优先。
5.可以熟练应用办公软件,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口头表达能力。
6.身心健康,勤勤恳恳,敢于担当,原则上低于35周岁,可以长期在青岛校区工作。
3、招聘程序
报名
1.报名日期:2019年3月6日-3月20日
2.报名材料:
个人身份证明;
个人简历;
已获得的所有学历、学位证书,能证明相应英语水平的证书及其他资格证书等;
《山东大学招聘非事业编制职员报名表》;
《山东大学招聘非事业编制职员基本状况信息表》;
其中1-3项材料按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件,用本人名字命名。
注:报名材料请如实填写、提供,如与实质状况不符,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者参加招聘资格
3.报名方法
面试者于规定报名日期内将上述报名材料电子版发至,邮件主题请注明名字+面试科研外事秘书。
考试
1.考试使用笔试加面试方法进行。
2.依据报名状况,学院非事业编制职员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资格审核、确定参加笔试职员名单。名单将于山东大学法学院网站首页公告通知栏目中进行公布,并公告本人,对资格审核未通过职员不再逐一公告。
3. 面试。依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根据低于1:5的比率确定面试职员名单。主要测试面试者的综合素质和职位适应性。面试名单及有关事情将在山东大学法学院网站首页公告通知专栏公布,未能进入面试环节者不再公告。
4. 招聘工作小组依据面试成绩根据1:1的比率确定拟聘人选,并在山东大学法学院网站首页公告通知专栏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舍弃拟聘资格或体检不合格导致的空缺,将按面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4、公示及聘用
拟聘人选经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后一周以内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山东大学法学院工作。
联系人:吕老师
联系电话:
邮箱:
原标题: 山东大学法学院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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