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赣州教育局《关于转发省教育厅的公告》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质,现就做好我区2016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公告如下:
1、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应拥有的条件
身份条件
中国公民,在2016年6月30日之前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共的领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各类教师资格者,应当拥有《中国教师法》第十一条所规定的学历。具体为:
1、申报认定婴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应当拥有婴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报认定小学教师资格者,应当拥有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报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应当拥有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报认定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者,应当拥有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报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师资格者,应当拥有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本文所指的学历应是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同的学历。按原国家教委《关于重申党校学历不应等同于国民教育学历的复函》第一条的规定:依据中央有关文件规定,党校学历不应等同于国民教育系列的学历。依据原国家教委、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历证书实行统一制作和管理的公告》规定:自1995年起,凡符合总参谋部、总政治部《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所颁发的学历证书,国家和军队予以承认。
持海外学历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海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依据《关于印发〈江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规范改革策略〉和〈江西中小学教师资格按期注册推行细节〉的公告》精神,对已获得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拟申请教师资格认定职员,均须参加教育教学能力面试,面试仍由各设区市根据以往面试需要组织推行。
1.非师范教育类专业申请人,应已参加国家里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笔试、面试均合格,获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已获得我省两学考试合格证,是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首要条件。
2.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按有关规定确觉得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非初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与非师范教育类专业申请人需要一致。
全日制教育硕士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可以根据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的政策申请直接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申请的任教学科应与所学专业方向相同;修学教育管理专业方向的,申请的任教学科应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修学学前教育和小学教育专业的,只能直接认定婴幼儿园或小学教师资格。
学前教育或者小学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可以申请直接认定婴幼儿园或者小学教师资格,也可以申请认定任教学科属学前教育或者小学教育专业范围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申请的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不一样的教师资格,与已认定某一层次或类型教师资格,现申请另一层次或类型教师资格,不论是不是是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与非师范教育类专业申请人需要一致。
3.根据省教育厅有关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有关事情的公告精神,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2016年应届毕业生申请认定婴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已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申请婴幼儿园教师资格婴幼儿教育学和婴幼儿教育心理学考试,成绩合格才能进入婴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程序。如教育部2016年颁布新的规定,我省将按新规定实行。
4、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中文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和对外汉语学科教师资格者,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
5、具备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无传染成人两性疾病、精神病史和绝症,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经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特殊教育学校从事特殊教育专业职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需要可适合放宽,由设区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依据实质状况提出处置建议报省教育厅批备。
依据卫生部、教育部下发的《托儿所婴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方法》,对申请认定婴幼儿园教师资格职员,增加淋球菌、梅毒螺旋体、滴虫、外阴阴道假丝酵母菌;对出现呼吸系统疑似症状增加胸片检查。
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适合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测试项目合格的状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大夫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状况说明。申请人在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时需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测试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
暂不受理下列职员认定教师资格的申请
1、受过拘留以上治安、刑事处罚者;
2、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需要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者。
2、教师资格认定程序
申请教师资格的在线报名。
1、凡户籍在我区的社会职员,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于2016年4月18日至4月29日工作日期间,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凡已参加国家里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的申报职员,请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其他申请人请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
2、在网上申请报名时要仔细阅读需要注意的地方,准确、如实填写申请人信息,自行下载打印填写好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思想品德鉴别建议表》等有关表格,按表中说明到有关部门盖章,在教师资格认定的现场确认阶段交南康区教育局人事科审核。
3、申请小学、初中教师资格,应选勾南康区教育局现场确认点;申请高中教师资格应选勾赣州教育局所指定的现场确认点。
4、报名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报名号,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名字、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类资料是现场确认时的要紧查看条件。
5、报名结束后,点击退出,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别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麻烦。
申请教师资格材料初审、现场确认
1、时间:2016年5月3日至4日
2、地址:南康区教育局人事科。
3、相关需求:网报成功后,凭报名序号于4月27日至28日到南康区教育局人事科领取教师资格认定档案袋。申请者依据本人身份,现场确认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属师范类和教育硕士以上毕业生的,现场确认提交以下材料:
①《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②《申报教师资格职员思想品德鉴别表》一份;
③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④确因特殊状况未在应届毕业时申请直接认定的,须在毕业3年内向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递交毕业将来历年未认定教师资格缘由的书面证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提供档案材料中的两学成绩。2013年前的毕业生,需提供互联网打印的教师资格两学考试两门单科成绩合格有效证书,或获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并提供毕业证书、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⑤参加教育教学实习三个月以上,同意实习的中小学开出证明和学校实习鉴别各一份;
⑥《中文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⑦与互联网报名相同的照片四张。
属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生的,现场确认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两份;
②《申报教师资格职员思想品德鉴别表》一份;
③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④毕业证书、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⑤互联网打印的教师资格两学考试两门单科成绩合格有效证书;或获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⑥《中文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⑦与互联网报名相同的照片四张。
已认定某一层次或类型教师资格,现申请认定另一层次或类型教师资格的,现场确认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两份;
②《申报教师资格职员思想品德鉴别表》一份;
③身份证和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毕业证书、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⑤《中文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⑥互联网打印的教师资格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考试两门单科成绩合格有效证书;或获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⑦已获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⑧与互联网报名相同的照片四张。
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2016年应届毕业生,以学校为单位,逐人建档集中预审。确认中职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身份后,现场确认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两份;
②《申报教师资格职员思想品德鉴别表》一份;
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由学校提供可以如期毕业的证明材料一份;
⑤互联网打印的教师资格婴幼儿教育学和婴幼儿教育心理学考试两门单科成绩合格有效证书;
⑥《中文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⑦参加三个月以上婴幼儿园毕业实习证明和鉴别书;
⑧与互联网报名相同的照片四张。
在现场确认时,一次性告之申请者欠缺的材料,限时补齐。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体检、面试一试讲
1、体检
时间:5月6日上午8:00。
地址:南康区中医院。
需要注意的地方:体检者当天早上须空腹,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有相片的有效证件直接到南康区中医院门诊大楼一楼导诊台处领取体检表进行体检。
2、面试一试讲时间:7月1近日,具体时间和地址另行公告。
上网认定
对2016年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职员上述审察完备且合格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2016年7月18近日完成网上认定操作,7月20日教育部将锁定系统。
教师资格证书发放
预计7月底至8月初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3、教师资格认定权限
《教师资格条例》明确规定:婴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察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察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或者组织有关部门认定。
4、违规处置
1、违反《教师资格条例》,跨属地认定教师资格的,违规认定的教师根据《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予以处置;对有关责任职员,根据《教师资格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由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紧急的,移送纪检、司法部门处置。
2、对申请教师资格职员材料审察工作渎职的员工,根据《教师资格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由教育行政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对提交假学历证书的申请者,根据《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取消认定资格,5年内不能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3、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根据《教师资格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能第三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5、工作需要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涉及面广、影响大、政策性强。请各校要做好教师资格认定的政策宣传工作,积极配合区教育局人事科做好我区2016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各校在职教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按下列需要进行:
1、由本人按网报时间需要进行在线报名。
2、各校统计好网报人数,于4月27日至28日派专人到区教育局人事科领取《教师资格申报认定档案袋》。
3、各校采集申报者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有关材料,对照需要审核后,于5月3日至4日派专人送区教育局人事科进行材料初审及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受理。
社会职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参照上述时间和需要申报。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加大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经费的管理,严格实行财务规范。严格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情的公告》的有关规定和需要实行。
原标题:2016年南康区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通知
2016年南康区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时间安排表.docx
赣州南康区教育局
2016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