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广西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安排,现就2016年钦州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情通知如下:
1、关于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师资格的认定
认定机构
市教育局负责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师资格。咨询电话: 、。
认定对象
1.通过教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并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职员。
2.2014年、2015年毕业时未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2014年毕业时未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应届专科毕业生。
3.2011年及以前入学,在学期间因参军入伍等缘由,将于2016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
认定条件
1.应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2.应拥有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常识与运用所学常识剖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质问题的能力。
3.应拥有《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须拥有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师资格须拥有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备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其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以上学历均为教育部认同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
持海外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申请,其学历证书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海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4.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中文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非语文学科教师资格者,申请时其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在县级人民政府驻地以外乡镇、村的,其中文水平可以为三级甲等。
5.户籍或人事档案在钦州管辖区内。
6.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职员体检标准及方法》,具备符合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
认定步骤
1.网上申报
广西区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管理软件开放时间为:
首次开放时间:2016年3月21日5月27日之间的每一个工作日的8:0017:00。
第二次开放时间:2016年6月13日7月22日之间的每一个工作日的8:0017:00。
考生网上申报时间:2016年4月5日至6月28日。
非参加国家统一考试职员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报名日期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网上注册和填报申请人信息,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看。
参加国家统一考试职员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报名日期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选择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看。
2.现场确认
时间和地址
①时段1、2016年5月30日至6月3日期间的工作日;地址:钦州乘风大道市教育局南楼A208室或相应县区教育局人事股。 确认对象:2016年前通过教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并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2014年、2015年毕业时未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2014年毕业时未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应届专科毕业生。
②时段2、2016年6月28日 至7月1日期间的工作日;地址:钦州乘风大道市教育局南楼A208室或相应县区教育局人事股。 确认对象:参加201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已获得合格证明的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