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湖南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湖南中小学教师教师资格国家统一考试与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情的公告》和邵阳教育局《关于2016年邵阳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统一考试与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情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做好2016年我县中小学和婴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情通知如下:
1、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者应当拥有以下条件:
户籍在洞口县范围内。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
拥有《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拥护党的基本路线,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思想品德经鉴别合格。
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应当参加有关考试、测试,并达到相应需要。
1.申请人应该在相应层次的中小学校进行不少于一个学期的教育实习,经考察或考核确觉得合格以上等级。教育实习单位由申请人自行联系确定,实习学校层次、科目需要与申报的学段、学科一致。实习结束后,申请人应填写《湖南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生申请认定高中及以下教师资格教育实习鉴别表》,由实习单位如实填写实习成绩、评语、建议并加盖公章。
2.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统一考试,获得合格证书,且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
中文水平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中文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教师资格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中文应当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申请中文教师资格和语音教师资格的中文应当达到一级乙等以上水平。
具备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成人两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2、认定程序
网上申报
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
1.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统一考试并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点击 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注册网上申报账号。
2.申请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的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职员点击 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注册网上申报账号。
3.申请人网上申报应依据拟申请的教师资格类型确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为洞口县教育局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为邵阳教育局)。
4.申请人应根据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应学历需要,确定申请的教师资格类型。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统一考试并获得合格证的申请人确定任教学科须与考试报名专业相同,各级各类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须根据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的原则确定任教学科。
5.申请人应依据网报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最近免冠.jpg格式电子档证件照片。申请人须填报本人手机号码或其他有效联系方法等信息。网上申报的时间为:
春天批次:4月15日- 4月30日;
秋天批次:十月15日-十月30日。
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和地址
申请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证的现场确认地址:洞口县教育局局政工股;现场确认日期为: 5月十日,11月8日。
2.申请人现场确认须提供的材料:
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表复制到Word文档后编辑打印)。
从系统中生成并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身份证、学历证书、中文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申请初中、小学、婴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体检医院为洞口县人民医院。